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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学位颁发范围安排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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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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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学位颁发范围安排有何规定

学位类型

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

| 学位类型 | 说明 |

| | |

| 学术学位 | 侧重于学术研究,培养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 专业学位 | 侧重于专业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

学习方式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通常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 学习方式 | 说明 |

| | |

| 全日制 | 要求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需转入学校。 |

| 非全日制 | 允许学生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

报考条件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考条件 | 说明 |

| | |

| 学历要求 | 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

| 工作经验 | 部分专业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如法律博士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

| 推荐意见 | 通常需要两名以上(含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录取类别

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 录取类别 | 说明 |

| | |

| 定向就业 | 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协议就业(回原单位或定向单位、地区工作)。入学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 |

| 非定向就业 | 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

学位颁发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 学位颁发条件 | 说明 |

| | |

| 修业年限 | 按照不同的学习方式和专业,修业年限有所不同,一般为3-5年。 |

| 学业成绩 | 需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 |

| 科研成果 | 部分学校要求在学习期间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 |

其他规定

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还可能包含以下规定:

  • 学费标准: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学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在10000元/生•学年左右。
  • 住宿安排:部分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 校区分布:部分学校有多个校区,考生需根据各院系所在校区进行选择。
  •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所高校的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在报考时应详细阅读所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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