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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董秘和高管兼职过多是否影响履行职责?

  新三板董秘和高管兼职过多是否影响履行职责?

  

  其实,在企业上市的相关规则中,对于董事和高管在关联方的兼职限制并不是很多,高管鉴于人员独立性的考虑还有一些,董事直接就没有非常明确地兼职限制。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企业上市过程中董事和高管兼职的情况非常多,甚至在某些案例中董事或高管的兼职在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
  

  尽管董事和高管过多兼职并没有影响企业的发行上市条件,不过还是存在董事和高管能够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的合理性质疑,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管理的勤勉尽责,因而在实践中还是会考虑到董事和高管是否存在过多兼职的问题。
  

  既然独立董事有五家的兼职上限,那么小兵在此也建议能够在上市条件中也规定类似的条件,对董事和高管的兼职情况做进一步地明确。
  

  3、执行董事是不是高管?对于执行董事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执行董事就是董事,一种观点认为执行董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董事应当视同经理看待,也应该遵守关于高管兼职的限制。
  

  关于怎么看待执行董事的定位,我们先看公司法怎么规定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如果单纯从规则和立法本意上讲,执行董事是董事会的一种替代形式,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是并不是经理,规模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经理只有执行董事就可以。

  

  首先我们明确执行董事并不是董事,但是还有一个因素我们要注意到,那就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有经理也可以没经理,那就可能存在以下情形:公司只有执行董事没有经理;公司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公司分别设立执行董事和选举经理。三种执行董事的设置可能也会分别影响到执行董事的定位:第一种情形下执行董事既是决策者也是执行者,这时候执行董事的确有了高管的属性;第二种情形也没有错,执行董事兼任高管自然也就是高管;第三种情形很明确,执行董事属于董事,而经理属于高管。有关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相关信息,可以点击在线客服,专业老师给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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