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在职博士双证的毕业生参与国有企业工作情况如何
返回列表
2025-05-04
来源: 关键词:

一、招聘政策与要求
1. 招聘方式
部分地区采取“事业留编,企业用人”的方式,引进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企业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满后,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也可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还有地区经2年重点培养后根据期满考核情况,按相应级别留任企业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按有关规定转(调)任全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级别领导职务。
2. 招聘对象
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国有企业的在职在编人员且已获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还须提交相关认证材料)。
3. 招聘要求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除符合基本条件外,申请人应于博士期间以独著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二、工作待遇与发展
1. 岗位安排
试用期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称后,博士聘用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硕士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考核优秀的,博士可聘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可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2. 薪资待遇
部分地区对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3. 职业发展
据初步统计,在已毕业的学生中目前有多人担任省部级、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更多的已毕业学生已经成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与资深专家。
三、就业注意事项
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后及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如同时考虑就业,要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征得对方同意,并在签定就业协议书时注明,方可列入学校就业方案。
